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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北京看守所趣闻(转载)
2022-10-24

朱明勇:北京看守所趣闻——被告人眼中的李庄和龚

转自缘份的博客 (2010-01-01 05:00:00)

昨天下午,北京看守所会见我的当事人,一个涉嫌故意杀害六人的被告,案件已经到了审判阶段,此案是北京另一位律师转请我的。

会见非常顺利,在看守所办手续时恰好遇见一名女律师,看到她拿的案卷封面上有康达字样,就问是“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她笑了笑。

会见室里面十几个会见位子同时进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分别会见各自的当事人,没有任何人干扰,更没有警察在场。还有几位在后面坐着或者站着等候的律师似乎都在谈论李庄的案子。

等到几个被告人出来我马上就认出了我的当事人,因为根据另一位律师的描述我已经有了他的形象,我向他招手,果然就是我的当事人。

坐下后问了以下几个问题:

1、被拘留至今有没有被刑讯逼供过?

答曰:没有,但是有威胁。

2、你杀人了吗?

答曰:没有,绝对没有动手杀人。

3、你知道别人要杀人吗?

答曰:不知道。

4、你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讯问中是怎么说的?

答曰:实事求是,没有杀人。

5、那我就给你做无罪辩护,你同意吗?

答曰:我也觉得我是无罪的。你今天一来,我就感觉我有救了,昨天我还做了个梦,我翻了一下周公解梦,说是遇贵人搭救,逢凶化吉,大难不死。(看守所居然有《周公解梦》,人文关怀啊!)

说完这些,当事人突然问我:你知道李庄律师吗?我说知道。反问:你怎么知道?答曰:看电视和报纸知道的(北京看守所里可以看电视和报纸)。并说我们里面的人都很佩服他。

我又问他:那你知道他的当事人吗?答曰:那个龚刚模不是个东西。我笑笑说:你看我左眼有点肿,老眨眼睛,你会不会说我用眼神暗示你翻供,也搞个立功。他大笑道:我好歹也是个男人,我就是冤死也不能干那种事啊!

后来我告诉他:我和李庄是为同一案子的两个被告人辩护,5号重庆开庭,如果12号之前能赶回来就出庭辩护,回不来就只有另一位律师辩护。但是,不管我回不回来,要他不要怕,现在是法治社会,要实事求是,没干的事,死也不能承认。万一一审赶不回来,二审一定出庭。

他说,你一定要回来给我辩护,律师费我再让朋友想办法(他家里无力支付律师费)。我说律师费你不用管,只要有时间,一分钱没有我也给你辩护。

临走时他说了一句话,你一定要赶回来给我辩护,我真没杀人啊!那是一种异常坚定的眼神。

本案1月12号北京开庭,重庆的案子1月5号开庭,要审几天不知道。但愿能赶上北京的开庭,我不想让那个只见了一面的当事人失望,因为我凭感觉相信他真的没有杀人,凭证据也难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