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高县工商局敖阳分局在该县某超市巡查时发现,一标有“江西宜春上高县明月食品厂”生产的明月米粉标着“绿色食品”字样,可执法人员敏锐地发现该商品并未经过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认证。该局执法人员立即找超市负责人了解详细情况。经查询得知,该食品厂竟是一家黑作坊。
上高县工商局敖阳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在辖区内对各超市进行巡查,一路赶往明月食品厂现场了解情况。该局在市场上发现标有“江西宜春上高县明月食品厂”的“绿色食品”标志竟达1万个。
经查,“江西宜春上高县明月食品厂”生产的明月牌米粉,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未领取营业执照,在上高县敖阳街道五马村租用一栋闲置的厂房开办一家食品加工厂,从去年12月开始从事米粉生产加工经营。
上高县工商局敖阳分局强制将标有“江西宜春上高县明月食品厂”及标有该厂“绿色食品”字样的产品立即下架。
据了解,该厂从去年12月至今,流向市场的米粉达3500公斤,目前已在超市出售的产品全部下架。目前,该窝点已被取缔,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上高县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及商户:在进货及购买绿色食品时,应注意检查包装上是否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最为关键的是注意包装上是否有企业食品许可证及绿色食品认证标志,以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zxwq)